October 9th, 2008

Dream from Obama: Yes We C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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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wa Caucus Night

Des Moines, IA | January 03, 2008

I’ll be a President who finally makes health care affordable and available to every single Amercian the same way I expanded health care in Illinois-by–by bringing Democrats and Republicans together to get the job done.

I’ll be a President who ends the tax breaks for companies that ship our jobs overseas and put a middle-class tax cut into the pockets of the working Americans who deserve it.

I’ll be a President who harnesses the ingenuity of farmers and scientists and entrepreneurs to free this nation from the tyranny of oil once and for all.

And I’ll be a President who ends this war in Iraq and finally brings our troops home; who restores our moral standing; who understands that 911 is not a way to scare up votes, but a challenge that should unite America and the world against the common threats of the twenty-first century; common threats of terrorism and nuclear weapons; climate change and poverty; genocide and disease.

……

This was the moment when the imporbable beat what Washington always said was inevitable.

This was the moment when we tore down barriers that have divided us for too long-when we rallied people of all parties and ages to a common cause; when we finally gave Americans who’d never participated in politics a reason to stand up and to do so.

This was the moment when we finally beat back the politics of fear, and doubt, and cynicism; the politics where we tear each other down instead of lifting this contury up. This was the moment.

Years from now, you’ll look back and you’ll say that this was the moment-this was the place-where Amercia remembered what it means to hope.

The Debate on Barack Obama vs. Hilary Clinton

Questioner: Senator Obama, you have Bill Clinton’s former national security adviser, state department policy director, and navy secretary, among others, advising you. With relatively little foreign policy experience of your own, how will you rely on so many Cliton advisers, and still deliver the kind of break from the past that you’re promising voters?

Obama: Well, the…

Clinton: Hahaha…

Obama: You know… I am…

Clinton: I wanna hear that. Hahahaha…

Obama: Well, Hilary I’m looking forward to you advising me as well.

Cliton: (dryly) Hahaha…

Obama: I wanna gather up talents from everywhere.

Humor

The speech in University of Denver | January 30, 2008

Bill Clinton served as the forty-second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In his Inaugural Address, he said that he wanted "to build a bridge to the 21st century". However, in U.S.2008 election, some voters showed the banner with the words "Stop Bush/Clinton Dynasty". And, Obama also satirized Ms.Clinton. "Simply turn back the clock and to build a bridge to the 21st century."

September 30th, 2008

新瓶旧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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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长尾理论的光,很多类“长尾”的研究专著都在“大”卖。不过好的东西却不多,例如这本《长尾效应》。虽然按照长尾理论的框架行文陈述中国企业的案例,却缺乏长尾观点的分析,浅尝辄止。其实这倒也未尝不可,只不过愣是往驴背上套马鞍,骑上去也不能让你进马场的。

在我看来,长尾叙述的是这样一种理念:利基市场的综合实力之大保证了若干以小众为目标的企业的存活可能。若果能以现今的Web2.0等技术为支撑,将成本最小化,集结起来的若干小众也能获取不亚于畅销市场的利益,乃至超过畅销的利润。而要做到这一点,关键则在于提供必要的小众筛选工具盘活利基市场,提供目标范围内尽可能多的“免费”货架,总而言之,在于伸手可得!量身定做!——意即,用技术来打造服务,打造切身的服务。而另一方面,不成熟的长尾观点往往成为企业盲目扩大规模的新借口。要注意的是,只有涵盖足够多的利基市场才能获取成比例的经济效益——这又回到成本问题上来了。

《长尾效应》里提到的案例,用山东兖矿集团的信息平台建设证明打造自我长尾的成功;南方高科以CDMA打响知名度,推动GSM手机销售来说明其不放弃常销市场,从而推进畅销市场的策略;王府井百货“中档为主,高档为辅,低档保必需”的策略,推进多元化经营来证明其市场眼光的高瞻远瞩;以上海通用的客户服务表示其“筛选”工具提供的恰当等等等等长尾原则。不能说分析不当,只不过有些生搬硬套。原意是为了阐述重视利基市场的原则,实际上看来却是号召扩大企业目标受众胃口的大白话。又或者是一厢情愿地把产品差异化定位经营策略与长尾理论挂钩。

全书按照长尾理论的叙述框架把中国案例整合进去——这与其说是中国企业版长尾理论,还不如改为《一小时看中国——企业案例集锦》。其中可见本书成文仓促,却也速食。

July 6th, 2008

扯谈、扯淡和扯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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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天看完了On Bullshit,当然是南方朔译的中文版。连中文版也能把人搞得晕头转向!不过倒是至少得到一个好处,看到一半的时候,赫然发现:原来本书是《论扯淡》而不是《论扯谈》。

我一直分不清,或者说一直是认为常用的是这两个词:扯谈和扯蛋,压根儿没想过还有扯淡。更何况,日常也就是打打扯谈,写写扯蛋的时候,居然视而不见扯淡!(在谷歌拼音中,扯淡排在扯蛋前面)。

我有我的道理:扯是没错!因为摆明了是在忽悠,那为什么要扯呢?都知道有一种可拉伸的玩意儿叫橡皮筋。这东西很能扯,很能被扯。不过越是扯得紧了,反作用也大。大凡以扯为能事的人,都晓得撑破了是什么后果。所以这三个词以扯为开头没有什么异议!

那么为什么有谈、淡和蛋呢?先看看谈,说话、表达,曰个啥啥啥。你要是扯吧?那肯定离不开谈,因为谈是双向的,如果不与旁人交流,你扯个什么劲呢?所以在言事和双向这两个特性的表达上,谈是没有问题的。扯谈也便能概括这个Bullshit的含义。

先跳过淡,来看看蛋。众所周知,蛋是个什么玩意儿。而bullshit呢?牛的生殖器。在英语中这个词比fuck还要恶劣!为什么呢?一个是动作,一个是实质。一个是繁殖的民间说法,一个是把裤子扒下来对实质器官品头论足,哪个比较严重?通过著名影片《色戒》我们知道,fuck可以如此细致,而又全然不见实质的(某个意外我们可以忽略)。所以情色片和色情片的分界也在此。好吧,现在你觉得bullshit和fuck,哪个比较恶劣呢?是bullshit。回到中文,蛋当然是很等于bullshit的。那个什么蛋蛋的忧伤之类的——这句话就很反应问题。如此,扯蛋便是对bullshit最形象的翻译了。

最后一个,淡。淡,音dan,与蛋同。从“通假”这个方面上看,确实能替换蛋。那么它就有了形象翻译bullshit的一面。另外,淡有很多种组词方式。淡然、淡雅、淡泊,淡给人的感觉便是不咸不重、不紧不慢、不在意的。高人们大都处得云淡风清,言论更是恬淡不惊而又让人叹服。扯淡的终极目标不正是潜移默化吗?羽扇纶巾,樯橹灰飞烟灭。可见这是高级目标!从水平上来说,扯蛋<扯谈<扯淡。

更重要的是,bullshit还有一个特点便是压根没放在心上。言者不同于说谎,不在乎自己所说的是不是真理。书中说,这便是扯淡破坏力更甚于说谎之处。这也便是只有“扯淡”才能表达出来的地方!

我的分析没有具体定义,没有清晰论辩过程,想要得到最佳答案还是看看《论扯淡》吧?那就会知道我上面都是在扯淡。

不过,我更愿意扯谈。

July 3rd, 2008

MacR的目标:内容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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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是follow apple4的Twitter,某天digsby上忽然闪出了一条“免费中文苹果杂志《MacR》出版”。点链接,挪到主页,马上把所有四期杂志全下下来。因为PDF格式的问题,找了点主编allen的小麻烦,顺便开始插手翻译。与专业杂志不同,MacR还太年轻,内容和编辑上都有不少硬伤。但是同样的,从第一期到第四期,进步也是明显的。这也是我写此文的目的。

浏览新网站,我总习惯打开about。而MacR介绍页上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下面这段话:

MacR.cn的来历

自打成为一个麦客后,从未停止过寻找中文麦客杂志。曾经冒着酷暑跑遍大半个上海找寻《Macworld China》,也曾为免费精美的《Macfans》而着迷。而如今这两本杂志的呼喊都已淹没在茫茫人海中,望着书架上翻了又翻的旧刊,不禁让人唏嘘。
时光飞逝,身边认识的麦友也越来越多。有一天我提议:咱们做本杂志吧!一呼百应,简短好记的域名似乎都被注册殆尽,恰好 MacR.cn 未被注册,《MacR》就这么诞生了。

且不说Apple是如何发展成为苹果教,苹果文化这个名词虽然颇有争议,但按照全球果饭们的行事和如此地人以群分的状态来说,上升为文化也算中肯的。无论哪种文化,都需要传播来支撑自己的存在甚至发展。传播便赖于媒体,纸媒抑或其他。果饭们有自己的论坛、网站、社区、blog,即便果饭们是怎样地标榜特立独行,他们还是需要寻觅一个团体来肯定自己的存在的。

在网络上简单地查了查资料,国内的果饭聚集地大多为论坛,还有论坛性质的软件下载网站——很实用,不是吗?不同于国外的状况(据本人的资料收集),对于苹果的分析和理解的表达方式更趋多样:网站、blog(如著名的Cult of Mac。同样地,中国的apple4很不错,毕竟牛人聚集,并且常见难得的对apple的深入分析,不拘于表面的新闻速递)、书籍(不得不提最新的Inside Steve’s Brain)、杂志(MacWorld)等等。

的确,国内的apple媒体尚不能算是“媒体”,只是简单的讯息聚合站点,甚至是软件、资料集合站点。缺乏深层的分析,是国内果饭们的弱点。也正是因此,apple4在短短的时间内便成为了国内果饭们的权威。这就是内容为王!

内容指的是信息,是分析,是趋势。受众塑造了大环境,出身于斯的媒体是提炼器,并间接对受众做出导向指示。媒体不能脱离受众,但是仅仅是简单的附和的话也无甚发展空间。我想湮没的《MacWorld China》和《Macfans》的失败除了经济因素,还与这个有关吧?

幸运的是,网络聚合产生的低成本让MacR的出版成为可能,那么这唯一的免费中文苹果杂志又将如何发展呢?

2007年6月,第一期MacR出版:

专题企划:电池噩梦(分析著名的电池质量事件)

OS技巧:阳春面太淡,来点浇头(介绍符号软键盘输入)

有故事的apple:苹果元年(编辑心得)

相当的酷:闲人勿扰Think

小软推荐DesktopManager

RSS阅读软件Vienna

非典型策略:拆iPod硬盘做移动硬盘

Diable战网连接方案

总结:专题很抢眼,完全原创。不过内容上过于注重了软件推介,杂志给人的印象便是技术软件推介型杂志的定位。其中的用户手记仅是个点缀,与后面几期的定位差距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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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第二期:

专题企划——Hello iPhone(撰稿分析iPhone)

有故事的apple——Simplicity(apple理念感受的用户手记)

豹子试用手册(软件分析)

相当的酷——抢劫,把本本举起来(……漏了)

OS技巧——用Automator制作“免CD补丁”(软件使用手册)

iPhone第一印象(用户体验手记——翻译)

苹果电脑三十年经典回顾(一共做了三期连载,大题目,但是并没有注明是撰稿还是译作)

活动:冷照片收集

总结:这一期80%是原创内容(把三十年计算在内),重点还是软件支持方面,起到调节全杂志浓厚纯技术气氛的内容是用户体验手册。最出彩之处是专题企划,不过因为制作和撰稿团体的单薄,让这一专题缺少了足够的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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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第三期:

卷首语:A Family One iPod

专题——Mac心情日记

有故事的Apple

用VMware Fusion装Windows XP

相当的酷——用豆腐读书

OS技巧——在Mac OS X下访问Flickr

苹果电脑三十年经典回顾

活动:冷照片

总结:这一期杂志全部原创,重点在心情故事上,并用几个技术文章点缀。这一期杂志可以说是最好看的!当然指的是平民的态度。不过在主要故事的排版上面突然跳到竖版三栏格式的时候,确实有些影响阅读。另外卷首语的内容让人以为本期杂志目标放在对iPod的回顾上,结果下面的内容安排让人有些摸不着头脑。

可以说,MacR的版面分割已经成型了:用专题带动的,结合用户手记的轻技术型杂志!这一点可以从书目上内容的组合看出来。但是杂志内饰风格不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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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第四期:

专题:苹果电脑三十年经典回顾

人物:Beta君专访

硬件:更绿色的苹果(乔布斯讲话译稿)

MacAir二三事(类用户手记)

Free你的suffle(‘新’品推介)

软件:OS X走过七载(译稿)

好用的学术PDF软件Papers

iCal任务管理小窍门(译稿)

互动

读者来信

总结:这一期是最成熟的MacR,确定了杂志整体设计风格!已经从一个零散结构的合集,成为了一本杂志。首先,它有框架,分为专题、人物、硬件、软件、互动;其次,内容衔接自然,前几期的用户手记上升为人物,而其余未纳入其中的相关内容也与软硬件切合(见标题分析),柔和了技术文章的硬度;最后,专题力度体现。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本期杂志的排版形成了自己的风格,已经开始接近理想的杂志标准!随便看看,便知道你是MacR而不是其他!

不过,人物访谈的深度不够,反而没有原来的用户手记“好看”。专题单薄,我并不是说苹果三十年写的不好,而是指下文的深度分析却是译文,没有原创。这一期杂志用时最长,这也是它之所以成熟的准备条件之一。不过也正因此,把杂志的分析弱点暴露无遗。

我不反对做译文(要不我也不会泡译言了),我也不否认我对三联的偏好。我并不看好一份半技术杂志——专业也是内容为王的要旨。要不做技术,要不搞分析!不过技术做到底免不了分析,分析也离不开技术!要做一本好看的杂志,不能高高在上。所以,在我看来,MacR要做好,就要回答下面这些个问题:

1. 风格?我们是要做凤凰周刊(技术),还是南周(深度分析),抑或三联(两者合一)?

2. 是否要开发专业的分析?怎么开发?商业模式方面的?还是软件方面的?

3. 几个小建议:周边推介是不是可以做一个专栏?或者开一个国外果饭OOXX?毕竟对于马上就推出自己的分析来说,译介还是一个好方法!

没有内容,或者不做内容的杂志是走不远的。所有的麦客人都在努力,前几天跟allen聊的时候还说:月刊会有的!

让我们期待新一期的MacR吧?

May 27th, 2008

Yeeyan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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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弄论文的事情整到半脑残状态的时候,忽然发现没开digsby。一登录哗哗哗的大叠译言wiki群的段子纷至沓来,小吓了一跳。讨论的是关于译文评论的问题,开始说的是为什么译言译文评论少,自然人多口杂,话题转移,扯到如果指出译者错误会伤及自尊,接着又挂上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修改前称个体重先之类的种种其他。有关wiki,也有关译言。最后的陈词总结以及上边的铺陈,让我感觉译言怎么忽然变成“新东方在线翻译训练营”了?译言的成立似乎不是这个目的的吧?或者说不仅如此。但我似乎插不上话呢!

上译言没多长时间,翻译的东西也是一锅乱炖,萝卜白菜,有好有坏。我自己是不排斥做好翻译的,但是却不想仅作翻译。翻译只是一种手段罢了。

认识译言的线路图如下:三联——译言——Google+百度——昨天淘旧货的时候捡到的宝(pestwave复制粘贴小做编辑的草莓一颗)。尽管之前也有些零散的印象,但是看完类草莓以后想得不少。

译言实际上不应仅限于提高英语水平(在我看来,这个定位属于大多后来的译者无奈的YY结果。在此不得不感叹一下中国的英语应试要求!)。正如同最早看到的译言的介绍——把外国的讯息引入中国,向世界介绍中国,开发人肉的力量!最早的译者都是常年沉溺于E文世界的代表,毕竟中文世界讯息确实落后太多!代表人物pestwave——三联的说法。而从言多必得的开始,到转为译言,《从零到百亿:Facebook创业故事》的出版,然后受Changethis启发做出来的innobook(并不隶属于译言,但是其中译者的成果),现在的译言周刊、译言wiki的建立,还有可以期待的更多的内容。译言的经历很精彩,要走的路也还很长。

译言“确实”是个翻译网站,中间的小插曲——Lawrence的《水库蛙》的讨论证明了这一点!尽管由于译者过多过杂,译文的总体水平有所影响。不过毫无疑问,没有一个译者不希望能给大家介绍更“漂亮”的讯息。那么,又何来的面子挂不住,以及所谓“乱改”的不怀好之意呢?至于“改错了”和“不想自己的东西被人涂抹”的想法,就有些让人费解了。wiki是一个开放的平台,我们可以相信众人的智慧!不客气地说,如果确实对自己的译文爱不释手,又希望能show出来的话,建议发把它放在自己的blog上,然后贴上不可修改的CC标签——尽管在中国大部分情况下,这东西没什么作用!

至于讨论中所谈及的翻译专业问题,我自己也写过几篇业余地讨论翻译技巧的东西,但是我却不希望自己只局限在翻译里。毕竟在译言“劳作”的这些个日子,我脑子里想法增加了许多。

其实我只是想把淘到的宝秀一下而已,一不留神就罗嗦了这么多。总结如下:译言——发现、翻译、阅读中文以外的互联网精华!

另:我想知道现在译言的注册用户数!光看最新发布文章的更新程度,以及wiki群里人员数就很惊人呀!

March 28th, 2008

信、达、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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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ck once to zoom in.昨天,许久不见的Mr.Big在Gtalk一开口就是:“你退出完美翻译了?”呵呵,当然不可能了!只是换了马甲而已!之后随便聊了聊翻译的问题。加上今天有新人找到我原来译作里的毛病,所以仔细想了想前些日子写的《翻译时代这个词并不好定义》的内容。发现确实是有一些东西没有讲清楚,而昨天的讨论里自己的谈话也颇有漏洞,所以检讨一下:

中国翻译第一人严复曾经说过,译事三难:信、达、雅。信,忠实原文;达,明白晓畅;雅,用语文雅,文体适当。我想这几点现在依然适用。尽管如此,严复自己的译作还是遭人批评,称并不符合他自己提出的三大标准。鲁迅就曾批评过严复前期译作达而不信;后期译作信而不达。

再说说另一个文人,周作人。五四时期,他的译作采取了直译的方法,胡适赞其译法是国语的欧化的一个起点。这种翻译方法直接反对严复等人的歪译、曲译。新文学运动以后,其观点又有了新的变化。《谈翻译》中周作人将翻译分为“为书而翻译”和“为自己而翻译”两类,为书而翻译必须突出“信”、“达”,为自己而翻译则须突出“雅”,即译文要实现译者的个性化追求。在谈到具体的翻译方法时,周作人说:“先将原文看过一遍,记清内中的意思,随将原本搁起,拆碎其意思,另找相当的汉文一一配合,原文一字可以写作六七字,原文半句也无妨变成一二字,上下前后随意安置总之只要凑得像妥帖的汉文,便都无妨碍,唯一的条件是一整句还他一整句,意思完全,不减少也不加多,那就行了。”《谈翻译》中周作人还讨论了翻译的三种性质,即“职务的”、“事业的”、“趣味的”。他说:“至于趣味的翻译乃是文人的自由工作……译者不以译书为事业,但只偶尔执笔,事实是翻译而当作自己的创作做去,创作的条件也是诚与达,结果仍是合格的译书,此盖所谓闭户造车,出门合辙,正是妙事,但亦不易得,殆是可遇而不可求者也。上边所说三种或者都有必要,事业的翻译的前已说过是为正宗,但是这须政治与文化悉上轨道,有国家的力量为其后盾,才能发展成功。”

两个例子就足够了,不管严复自己的翻译如何,但是他的标准还是很实用的。尽管严复以为的雅,是视白话为猛虎,避而不谈。这在今天确不适用了,但是也仅是“雅”的概念的变化,无伤整体的标准规定。

翻译分为口译和笔译,自然,口译中意译十分重要!若为直译,往往因为环境、地点和时间等因素,反而失色。而笔译在我看来,可以分为文学性的,以及非文学性的。如我上一篇文章所说,文学性的译文要求高度的专业精神。要把握好作者的背景文化不是易事,要做到把外文表现手法同步到中文上来更不是易事。再参照三大标准:信,不知原文背景,不解作者原意,谈什么信呢?;达,如果生搬硬套,那叫什么达呢?;雅,合中文意,还原著情,这才叫雅!回头看看严复先生的白话猛虎论,不免觉得好笑,难道原著里的家长里短也要上纲上线吗?岂不违背了信的原则?(当然,严复先生反对白话是有其时代背景的;换个角度看,如果翻译《贝奥武夫》,大段的中古英语也要生搬白话吗?自然是白话文言较为得体,更能还原原著精神。)至于周作人提出的为自己的“趣味性翻译”则有些过度意译了,如果一定要这么翻的话,建议译著前加上“乱弹”二字。以上是说笑了!

剩下的还有非文学性的翻译,看来又要提到上篇文章。非文学性的翻译,稍微过分地说,自然我们无需领会其中的文学内涵!了解信息则已,在假设外语水平达到一定程度的前提下(即国人本身的双语能力达到一定程度,以及英语全球化导致的主要讯息使用英语交流的情况出现),我们基本上是没有时间为了领会中文的博大精深而看其他译著的。那么,除了翻译小语种资讯以及做中文反向翻译以外,这一部分翻译的前途何在?这里可以套用一下周作人的观点——为自己翻译——“不以译书为事业,但只偶尔执笔……事实是翻译而当做自己的创作做去。”

除了挥挥自己的文采,尚可作如下工作。毕竟平白无故看你的所谓“生花妙笔”,领取同样资讯,实有些多此一举。那么既然为自己的创作,为何不作更大的发挥呢?不是说在文章原意上增删,但为什么不可做“点评版”呢?这样,读者既可以看到原作者的本意,并且也能看到自己所未能领会到的层次(如果他看过原文,而译者的翻译角度更为新颖),更值得一提的是他还能看到译者对该种观点的看法,解读。一举多得,何乐而不为呢?这只是其中一种“异”译法,具体的大家尽可各抒己见。

我想这才是昨天自己说的“意译更为得心应手”的涵义吧?至于讨论时提到的,中英文节奏感不同,可参照周作人翻译定义的观点,准备收集些资料,过些日子再议。

另外,虽然我自己大放了把厥词,挑了点排版上面的骨头。但是,还是要恭喜译言周刊新鲜出炉:http://m.yeeyan.com

March 12th, 2008

翻译时代这个词并不好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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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ck once to zoom in.今天加入了时代最佳封面翻译的群,无意中看到pestwave某篇若干月前的blog,正好搔到痒处。因为实在找不到原文的链接,所以大致概括一下,里面提到了他与M讨论的“超级翻译时代”的问题。M似乎并不同意这个观点,他认为因为双语人才的日益增多,所以翻译的领域会渐渐缩小。这让pestwave愣了一下。下面就来谈谈我的观点:

我并不知道pestwave对于“超级翻译时代”的具体定义是怎样。所以我就在这里用我对这个词的直接感觉说一下理解。翻译一向是一个似乎默默无言的职业,当然,特指笔译,这里我也只谈谈笔译。民族融合和文化交流(特别是文化交流后的文化传承,亦即文明延续)要求了这个职业的存在。正所谓需求催生产品。

那么由于现在急需的双向交流的必要,和本国为非英语国家的客观现状,这两者决定了翻译,或者说“有效性”信息提供,成为了发展重点。正如M认为的,现在双语人才越来越多,所以信息“有效化”的成本也越来越低。

按照这个逻辑继续思考,那下一个问题就是:信息交流的重点是“有效化”,那么信息交流的“优化”是不是可以忽略呢?既然信息“有效化”的成本渐低,是不是自然而然的会进行自主的信息“优化”?如果是,信息“优化”的市场会不会缩小?如果不是,信息“优化”的工作重点是把已经“有效化”的信息“优化”,还是针对原始信息直接“优化”,又或者双管齐下呢?而信息“优化”的定义和要求应是什么?

那么,我所理解的pestwave的“超级翻译时代”应该指的是对“优化”信息需求增大的时代;M的观点应该是信息交流更注重“有效性”,且这一“有效性”会自动进行信息“优化”,所以翻译的空间会缩小。

这里就牵扯到翻译(我认为的信息“优化”)的定义问题。我想到很多人认同的这样一个观点:看译著相当于嚼别人嚼过的口香糖,没劲!我倒不这么看,我觉得读译著,更像是读两个人的思想,一个是原作者,一个是译者。这只要看看原著的不同译本就可以了解我的观点了,确实是各有千秋。当然,这指的是优秀的译著,那些味同嚼蜡的干巴翻译不在我的论证范围内。

有人会说,但往往只有大师才能做到如此境地。但是这不正是信息“优化”的标志吗?因为优秀译著少,所以就否认翻译的价值,有点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意思吧?并且也正因为优秀译著少,多以信息“优化”的市场才是如此之大!才会在信息急需的未来,迎来“超级翻译时代”。

另外,是不是信息“有效化”成本低,会自然而然的进行信息“优化”呢?我们可以看到,目前为止的翻译大师们无一不是有着很高的文学造诣的,一般的小文也能窥见其质。我们必须承认,尽管表达意思一样,我们与大师的差距还是显而易见的。我们可以沟通无障碍,但并不是说我们就可以如“鸿胪”般“谈笑”。“白丁”未尝不可,“鸿胪”仍须努力。简单来说,即使是众人皆Blog的时代,还是会有鹤立于鸡群。你永远不会抵挡得了看优质文字的诱惑。而毕竟“优质文字”不常见于自己笔端。换句话来说,即便人人都会跑,但刘翔只有一个。而人们还是很希望到看台上看看这个能跑的家伙的“真人秀”。

正因为信息“优化”不仅是将原始信息表达出来,更重要的是加入自己的理解,所以才会产生所谓的信息需求。M的理解并不无道理,他认为的双语人才增多会导致翻译空间缩小的观点,正是基于目前我们的翻译仅限于“翻”而不善于表述自己的“异”的现状而言的。我们知道信息的急剧膨胀给予了人们更大的选择空间,但是也相对缩短了人们用于选择的时间。假设我们的双语能力达到一定程度,我们不可能为了体会更好的“理解”来享受文字的奥妙而在领略原著风采后,重读某本译著与其如此,还不如阅读新的物件。(如果你不是翻译界人士,致力于通过对比来提高自己水平的话。当然以上观点不适用于文学类译著,毕竟文学类译著市场之大是可见的,也因为其需要套入过多的文化背景进行解读,所以一般情况下,你无法了解原文的切实含义。简单来说,你听到一本好书并不等于这本好书恰好是你所了解背景的作家所写的。解读文学所需的深刻功底也是文学的魅力所在,并由文字体现出来。)所以,信息“优化”,也就是翻译的发展在于,不仅是“翻”并“译”出原意,还应导出自己的“异”,这也便是阅读译著的乐趣。

不论是哪个作者,都希望通过文字进行思想的沟通,那么翻译原著的时候,带入自己的解读不正是切合作者的意图吗?据此,作上文。

“当前很多人选择了“量”而非“质”,当然即便是量也要至少能让人看懂。翻译是要“量”“广”呢,还是“质”“深”?这是个问题。我不打算下什么结论,抛砖引玉吧。 ”

——pestwave《翻译的质和量》(因找不到原文,故未曾作原文链接,见谅)